近日,武汉市发布《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》,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,优化产业结构,提升城市功能,增强城市资源整合力和辐射带动力,有效支撑现代化大武汉建设。
在支持新进企业落户方面,《措施》提出按照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2%给予落户奖励,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。奖励资金分2年兑现。
同时,对新进企业进行办公用房补贴。根据《措施》,在武汉市无自有办公用房的新引进企业,连续3年每年按照租金的50%给予补贴,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;或者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,给予购建自用办公用房一次性补贴,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。同一企业不能同时享受以上两项办公用房补贴。